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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赛/科学营章程


大赛/科学营简介

      山东省物联网创造力大赛(iSTAR)(以下简称大赛)本着“以赛促学、以赛促教、以赛促学、以赛促用”思路,引导、激励、启迪高校大学生勇于实践创新;促进和加强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互联网+技术领域政、产、学、研、用的有机结合,推动物联网领域“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”,为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、转型升级,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。

    本届大赛主题为:iCANiSTAR2021,物联智慧社会!

参赛/参营要求

1.   面向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在校生(含专科、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,必须以团队形式参赛,每支队伍2-5名队员,可以跨赛区和学校组队,赛区以队长所在院校的地区为准,各高校参赛队数不限,每人仅限报名一支团队,每支团队指导老师数量不超过2人,参赛选手制作可以演示和操作的创新应用系统为有效参赛作品,参赛作品务必是学生原创,谢绝任何形式的导师课题参赛,参赛队伍制作出能实现基本功能的实物作品,并撰写详细的商业计划书。

2.   参赛项目需结合物联网、人工智能、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,实现在智慧家庭、智慧农业、智慧社区、智慧医疗、智能交通、智能教育、智能穿戴、智能制造等各领域的创新融合。

3.   参赛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,必须为参赛团队原创项目,使用的核心技术、知识产权为参赛团队所有或经技术持有者书面授权,具有创新性和商业价值,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,凡参赛团队必须接受大赛有关免责条款。

参赛项目均需于2021年8月15日前,同步在大赛官网(www.ican-x.com)提交报名材料(含选手身份信息、商业计划书等相关资料)。


赛项/分营设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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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
      本届大赛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、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、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,山东省物联网协会、山东大学承办,大众日报、齐鲁晚报为媒体支持单位。为加强大赛组织领导,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(名单另行通知)。



评审/选拔方法

大赛以应用创新为主要考察目标和评审原则,按照100分进行评审,具体分值分配如下。

(一)创新性30分

强调原始创意的价值,在思维模式、技术研发、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突破和创新。

(二)商业性30分

强调商业模式设计的可行性及产品的实用性,并具备社会和市场价值。

(三)产品介绍20分

强调对产品和项目的表达能力,并对团队成员的整体协作进行考核。

(四)技术方案20分

强调项目产品的技术洞见及产品的完成程度。

(五)答辩时间限6分钟以内,言简意赅。

(六)特殊评分细则及规程参见附件


奖项/证书设置

(一)参赛选手奖

根据竞赛成绩,从高到低排序,按参赛人数(组)的5%设一等奖,15%设二等奖,30%设三等奖,颁发获奖证书。

优胜选手将代表山东赛区参加第十五届iCAN国际创新创业大赛。

(二)优秀指导教师奖

评选20%的优秀指导教师,颁发相应证书。

(三)优秀组织奖

优秀组织奖以院校为单位分别设置,根据其选手在比赛中获得奖项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,进行排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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